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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勤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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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之祸患起于东洋(下)

双屿:“十六世纪的上海”

“十六世纪的上海”,谁起了个这样的话头?

此话头,缘起于二十世纪初,由日本学者滕田丰八提起,接下来,考察其所在的地理位置,则首推中国学者方豪。

方豪在1944年的《复旦学报》上,发表《十六世纪我国通商港Liampo位置考》和《走私港Liampo考》,指出“Liampo乃指宁波及双屿港”,并标明其位置,就在舟山六横岛西麓。

对此,王慕民在《明代双屿国际贸易港港址研究》中,指出其多重含义:其一,它指双屿水道;其二,泛指分布在双屿水道两侧的港叉、港湾;第三,特指那个自由贸易基地双屿岛。

葡人“ Liampo”一词,亦有其多重含义:其一,为闽南语的“宁波”的音读,专指宁波府;其二,为葡人走私诸港湾;其三,为葡人在宁波沿海诸多走私港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。

对于双屿港,历来便有两种说法,一为当时的浙江巡抚朱纨所说,1548年,他上《双屿填港工完事》折,说“访得贼首许二等纠集党类甚众连年盘据双屿,以为巢穴”。

此处“许二等”,指的是徽商许栋四兄弟。朱纨指出,此港悬居海中,距离定海县约六十余里,系国家弃地,已久无人烟,然其形势,东西有两山对峙,南北有水口相通,还有小山如门障蔽,中间空阔,约二十余里,藏风聚气,巢穴颇宽,各水口,有贼人昼夜把守,我兵单弱,莫敢窥视。

有意味的是,其中有“藏风聚气”一说,此说,在中国传统里,不但跟住宅有关,跟建筑有关,还跟城市规划有关,跟人的经济活动有关,总之,一句话,跟财运有关。而另一句“巢穴颇宽”,亦颇为含蓄,看似模糊,实则暗指港口规模及其体量。

于是,就有了另一种说法,来对我们的想象力做补充,双屿港究竟是个什么样子?就在双屿港兴起的那些日子,来了一位名叫“平托”的葡人,在《远游记》里,他写道,在海上航行六天后,他们来到了双屿的大门。从海南岛起航,经由厦门、漳州,抵达双屿港,那一天,是在1541年,他看到“两个相对的岛屿”上,有一座葡属城镇,房屋错落,约有千所,口岸排列着26艘大黑船和80艘容克木船以及数目更多的班康船,来自中国、昌巴、暹罗、婆罗洲、琉球等国的商人,在乐器演奏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到达码头。

平托告诉我们,当时那里有3000多人,其中1200人为葡萄牙人,余为其他各国人。城镇上,除来来往往的船上人员外,还有城防司令、王室大法官、法官、市政议员及孤儿总管、度量衡及市场物价监视官、巡夜官、收税官及各种各样的手艺人。有两所医院,一所仁慈堂。通常人们说,双屿比印度任何一个葡萄牙人的居留地都更加壮观富裕,在整个亚洲其规模也是最大的。

我们可不可以拿他说的这番话,来给朱纨所谓“藏风聚气,巢穴颇宽”的含意做个注解呢?有人已经这样做了。

汤开建在《平托<游记>中宁波纪事考实——兼谈<甓余杂集>中的佛郎机资料》一文中说道:本文仅就平托《游记》中关于葡萄牙商人在浙江宁波贸易活动的有关记录进行考证。

其考有三:一、葡人是否如平托所言曾在宁波建有一个贸易据点?二、此据点有多大规模,性质如何,是否与平托所言吻合?三、明军是否如平托所言曾对在宁波的葡人有过一场大屠杀,被屠人员数字是否可信?然其所据者,即朱纨《甓余杂集》。

平托书中,提到了明军的那次围剿,他说“明朝派出了一支由300艘大帆船和80艘双桅帆船组成的大军前来攻打”,“双屿在片刻之内被摧毁,夷为平地”。按照平托的说法,他当时就在岛上,亲眼目睹了那场大屠杀,说明军杀死了12000人,其中葡萄牙人有800人,并焚毁了所有房子。

而汤开建则据《甓余杂集》中朱纨所言,指出当时进攻双屿港的明军为2000余人,兵船30艘,致死者仅千余人,他认为,平托所谓12000的死亡人数,应该是1200人的笔误,死者中,有葡人800,因为,平托在前面还说过双屿港总人口为3000人。

此次事件导火索,据说,是因为岛上葡商佩雷拉借钱给华人被赖账,于是,一怒之下,聚众劫掠了附近的村庄,因而祸及双屿港,据说“仅在白银、胡椒、檀香、苣蔻花、核桃及其它货物上就损失了十五万金”,更坏的是,“从此,我们在当地名誉扫地,根本无人愿意同我们打交道,说我们是披着人皮的魔鬼”。

折色法:徽商“纳银开中”

在此次事件中,浙江巡抚朱纨特别提到了徽商。

徽商从山中来,通江达海,由新安江而钱塘江,由钱塘江而杭州湾,由杭州湾而至舟山群岛,可谓顺风顺水,召之即来,故双屿,在群岛之中,可上溯新安一脉,通其财运之本源。

另外,从舟山至宁波,由海运转漕运,自甬杭运河转入京杭运河,至扬州而据之,用海外白银,引导大明盐政。
以此两线,徽商为中国第一商帮,不但富以盐业,且甲以钱庄,其于白银时代,尤能“腰缠十万贯,骑鹤上扬州”。
自明中叶起,晋、陕商人竞逐两淮盐业,一度秦晋联盟,号称“西商”,一同对抗徽商,那时“秦腔歙语满天下”。
起初,因其地利,西商占优,引领两淮盐业。

其时,蒙元遁漠北,但其残余犹在,伺机反扑。

故明初驻军,沿长城一线分布,设九镇,计约80余万,辖区绵延数千里,东起冀辽之山海关,西至甘陕之嘉峪关。
于陕甘宁地区,设“三边总督”,驻节固原——地处西安、兰州、银川三角地带中心,驻军20余万,备马10余万匹。
尤于九边之首——大同镇,因其“内迫京畿,外控夷狄”,故驻军最为密集,城防323公里,驻军约13.5万余,配马、骡、驴约5万余匹,仅此一镇,就需屯粮51万余石,草16.9万余束,秋青草176万束,还需要大量棉花、布匹等军需品。
为保障军需,必须建立国防经济体系,朱元璋行“开中法”,一改食盐官营专卖,转允商人输粮边关,以“盐引”交换,每30斤粮食,换“盐引”一份,当然是最好的淮扬盐引。

明代盐务,缺乏统一管理,食盐质量、地区价格、运输条件,都因地而异。在黄淮区域,以晒盐法产盐,质次价廉,而江淮区域,则以煎海法获取,质优而价高;山东产地,要先洗盐壤,因海边燃料短缺,须运至内地煎煮,而山西产湖盐,则从湖水中直接就能捞取;川、滇两省,皆以凿井取盐,难免财政风险。

因此,明初效仿前朝,以产区定行盐疆界,通常与省界一致,食盐专卖,按固定区域,犯界行盐,要治以重罪。
然而,“开中法”却打破了这一格局,西北商人可至淮扬行盐,其实施,大致可以分为三步:报中、守支、市易。

报中,是商人将粮食运至边防粮仓换取盐引;守支,是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盐场等候支盐;市易,是将得到的盐运至指定地区销售。为减运费,盐商徙民实边,就地开垦,以粮换盐。

如此一来,既保障了边军的粮草供应,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,同时,又激活了盐业市场,促进了边地经济发展。

这是明朝第一次“改革开放”,改革历朝盐政,向民间开放盐业。汉武帝时,以西域用兵,采取国进立场,以盐铁官营,使民退出,朱元璋则反之,民进国退,放开盐业市场,行之,不但一举巩固西北边防,而且在西北边地,兴起了新一代的盐商。

因此,率先来淮扬地区行盐的,并非是就近的徽商,而是来自以“开中法”造就的“盐业特区”的秦、晋商人。

从西北边关,到东南淮扬,朱元璋用一个“开中法”,就将它们捆绑起来,绑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,重启了太史公说的“从东南到西北”的中国历史大运势,堪称帝王学大手笔。

在中国历史上,不乏屯田戌边,但自汉唐以来,历代皆以军屯,而明初则军改商——以“开中法”改军屯为商屯。

军屯,局限于军用,服从于国防,若军工一体、军贸一体、兵农合一,虽能解决国防问题,但亦容易产生军阀。

若以商屯助军用,裕边关,则能殖产一代、兴业一地、造富一方,成其所谓的“商帮”,以商屯行“开中法”,打造“盐业特区”,既利之于西北边塞之地,也成就了秦、晋两个商帮。

有人将“开中法”理解为现代公债制度,把“盐引”理解为国家公债券。为什么这样理解?陈昆《从扶助之手到掠夺之手:盐引与明代金融市场》一文,就指出了其中三个原因:

其一,“开中法”,为自愿交易,无资格限定,由户部出榜召商,竞标得之,因名额所限,故采取“抢上之法”——先到先得,且以法定,严禁官员参与,以确保商人“开中”机会均等。

其二,商人纳粮多在西北,而支取盐引却往东南,运粮与支盐的间隔时间,当以年计,如此盐粮交易,当可视为政府借贷行为,政商之间,形成了具有商业信用特征的交易形式。

其三,“开中法”之盐粮交易,非即时交易,亦非以物易物,而是以盐引交易,一纸盐引值盐200斤,实为国债券。

总之,整个过程中,盐引的作用,类似于政府信用保证下的一种国债,明中叶后,有了边商与内商分工,边商纳粮,获得盐引,然后,转卖给内商,由内商到盐场去支盐。

其结果,盐引便有了市价,并逐渐成为一种“期货工具”或有价证券,成为一种由民间资本投资的对象。

但好景不长,到了永乐时期,为了帝国的扩张,需要更多的资本支持,于是,便扩大了“开中”范围,洪武时期被严厉禁止“开中”的官员,趁机参与进来,形成了权贵资本。

权贵资本加入后,带来两个后果,一个是资本运作,还有一个,便是权力寻租,它们的合作,改变了“开中法”。

资本的作用,除了可以用作各种支付,它还有自己的目的——以钱赚钱,这是资本的意志,尤其是权贵资本的意志,一切都得围绕它转,若无节制,任其泛滥,它可以改变一切。

总之,它来到哪里,哪里就会改变,来到“开中法”,不久,就起了变化,“开中法”发生“颜色革命”,将“本色”——纳粮开中改为“折色”——纳银开中了,变成“折色法”。

这场“颜色革命”,反映了立国之本从重农主义向重商主义的转变,粮草被银钱取代,宣告了白银时代的到来。

明初币制,禁用金银,《明会典》中,有“钞法”“钱法”,无“银法”,白银流通,从非法到合法,始于民间土地买卖等大宗交易,因宝钞无保证金,且发行无度,很快就趋于衰落。

其衰落迹象,自洪武、建文时便已开始,至永乐、宣德年间而益衰,到了正统、成化时期,终于退出大宗商品交易领域,民间土地买卖,宝钞已然绝迹,白银渐成大宗交易货币。

然此趋势,发端于徽州地区,起始于土地交易,自洪武以至于成化,在大约119年间,在徽州,所见427件土地买卖契约文书,均以白银作交易,可见白银自发于民间,是市场经济中那只“看不见的手”,通过徽商自下而上将白银推至货币地位。

据《明史》记载,明英宗正统初年颁布“弛用银之禁”,“弛”是放松、放开的意思,一旦开禁,白银就如开闸之水,立马奔腾起来,所过之处,滔滔不绝,汪洋恣肆,无不覆盖。

于是,“朝野率皆用银”,这一“用”,竟然“用”出个“白银时代”,要“用”多少白银,才能“用”出这么个时代?除了“野”——民用,还有“朝”——官用。民用,多用于土地交易,官用,则从盐政开始,以“折色法”行盐——纳银开中。

民间用银,显然是国家信用破产,交易用称量银,是以银的实物形态,由民间自发使用,而非以其货币形态,得由国家出场,如钞和钱一般,必须经由国家统一印制,方能使用。

因此,从某种意义上,我们可以说,银两官用,是市场经济的胜利,当然,它也可以说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失败,因为,国家意志和国家标准,无法通过实物形态的银两表现出来。

白银一代,明清两朝,铸钱有之,铸币未有,王朝中国的国家意志集中在钱眼上,号称“天圆地方”,至清末,光绪帝才开始铸币,将钱眼一封,就有人跑出来唱反调——国将亡了。

是的,民间用银,虽无国家标准,却也不废使用,只好手提一杆秤,称量着用,还要有好眼神,看着成色用。尽管有诸多不便,可这样的自发性,便是市场经济的本性,其与权力逆行,可权力最终还得接纳他们,何也?
因为,权力若要寻租,还有什么胜过白银?

扬州:“徽商殖民地”

明朝“白银时代”,起于正统、景泰之时,经过成化、弘治时期,于嘉靖、万历年间,从“折色法”到“一条鞭法”,“白银时代”由此形成,然其形成过程,也是权力寻租的过程。

明乎此,亦就可知打造“白银时代”的动力有二,一是自下而上由民间自发的土地交易,一是自上而下被国家信用加持的边地盐政,一为立国之本,一为治国命脉,两者皆被白银松动,白银深入其中,以权力寻租的方式动了王朝中国的奶酪。
于是,“开中法”率先被权力寻租解构,导致西北盐政、边政失守,为后来的李自成、张献忠的突起埋下了伏笔。
与此同时,扬州出现“徽进、陕退、晋转”,据《两淮盐法志》统计,自明嘉靖至清乾隆,扬州两淮大盐商共80位,徽商独占60,有见于此,近人陈去病于《五石脂》一文中,悄然留下其惊人一语:“扬州之盛,实徽商开之,扬盖徽商殖民地也。”
皇权之下,焉能有“徽商殖民地”?此话,不知从何说起,若以故里说之,就会以为徽商“以农村包围城市”。
这显然说不通,若换个说法,顺着白银的来路说去,那就得说到海外,往远处说,不妨说到“伊比利亚全球化”的明星之城墨西哥,然后从大东洋说到小东洋,从墨西哥说到菲律宾,从马六甲说到日本,从日本说到东海之滨,说到舟山群岛里的一个小岛——双屿岛上,以双屿言之,这才说到了“白银时代”的点上,那个点上有海外徽商,在那徽商群里白银簇拥着“徽王”。
双屿,从来就是个自治的岛屿,由不同的利益集团在此形成联合体,共同治理,但徽商在联合体中,均为主体。
前期,徽商与闽商联合,海外闽商可据鳌头,内地徽商堪称第一,由此形成了许家兄弟与闽商李光头的联合体。
后期,王直以同乡,加盟许栋兄弟集团,任掌柜,召“诱佛郎机夷,往来浙海,泊双屿港,私通贸易”,徽商前后,皆为主体,此非仅由其贩海通商所致,更因其握有两线地利。
双屿两手抓,一手抓“货线”,也抓“币线”。
货线,即产地线,自徽州故里,以至于东海之滨,此乃江南丝、瓷、茶原产地一线,由此线出海,可以货卖天下。
币线,即白银线,由双屿复返,沿甬杭运河北上,一转钱塘、新安,溯返徽州故里,进入土地交易,此由徽州文书可知;一转京杭运河至扬州,纳银开中,入折色法,银治天下。
“银治天下”的主体,当然是白银,但主导白银的,却非朝廷,在白银背后站立的,是源源不断输入白银的徽商,但徽商并无治权,不得不以“权力寻租”,推动“白银时代”来临。
秦、晋商帮,因银两不及徽商,或退、或转,淡出扬州,徽商一家独大,闽、粤商人,亦因其势力远离中原,扬州未达,只能屈居于配角,服务于“白银时代”的主角——徽商,若不服从,就会被“徽王”以“清理海疆”的名义而一一清除。
此外,还有西葡帝国,横亘于东洋,揣着“征服中国计划”,几度交兵,一番挫折后,正不知往何处去,该如何下手,其时,邂逅王直,适逢徽商海外兴起,便将其与中国市场对接,使之从殖民贸易转向白银贸易,一如“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”。
自大航海以来,葡、西两国行海权,立霸业,历来以殖民第一,船炮优先,其次,方为通商、传教。然其于中国,殖民不成,便退而求其次,通过与徽商交往,用白银打通中国市场。
西、葡非贡国,但自有朝贡贸易以来,还没有哪一个贡国的贡献有这么大,放眼历史,去问一下,历朝历代,可有过能为中国财政提供货币的国家?没有,不但汉、唐没有,宋、元也没有,而明、清却有一个,那就是西葡帝国——西班牙和葡萄牙。
西、葡以其全球化,将海量白银,从大东洋和大西洋搬来,作为商品,供应徽商,而徽商,则以生丝和瓷器来交换,经由徽商打理,由外而内,上行下达,白银从商品向货币转化。
转化始于徽州故里,白银涌入民间土地交易,进而至于扬州,影响国家盐政与边政,使得“开中法”,从纳粮向纳银转化,亦即行盐采用“折色法”,推动政府,开启了白银货币化。
在政府主导下,货币白银化也加快了步伐,至隆庆元年——1567年,政府开关,重启海通,明确“银钱并用”,规定“值银一钱以上者,银钱兼使;一钱以下者,止许用钱”。以此迈出货币白银化的关键一步,到了万历九年——1581年,张居正实行“一条鞭法”,从国家财政制度上,确立了白银的货币地位。
其实“一条鞭法”,早在嘉靖九年——1530年,就由内阁次辅桂萼提出并试行过,从桂萼提出到张居正完成,时隔了五十来年,王直就活跃在这个时期,流星般闪耀了一个片段。
可谁会将他与这“五十年来”联系起来看?谁又会把他看做“一条鞭法”的隐推手?若有人来问一下,“一条鞭法”所需海量白银从何而来?他便绕不过去了,所以,很少人这样问,不问,他便是倭寇头子,一了百了,一问,他便是太平洋里的“浪里白条”,一位十六世纪不逊于任何西方海盗的中国海通英雄。他以白银为杠杆,撬动中国赋税制度,引导了中西合璧式的全球化。
可惜他生不逢时,如果他能活到隆庆开关时,赶上一波对外开放的时代潮流,他便能在世界历史的大潮中为中国人立一个辉煌的潮头,就不至于自立国号“宋”、自称为“徽王”了,当然也就不至于被人当作倭寇,直到今天还被人一而再地恶诟。
对于每一个国家、民族而言,祸莫大于内卷,经济内卷,还可以向外拓展,政治内卷,那就没有退路了,惟有斗争,你死我活!明中叶,海禁与海通之争,就扼杀了王直与朱纨。
如果说王直之死,是海禁的悲剧,那么朱纨之死,便是海通的悲剧了,海禁派诱杀了王直,海通派逼死了朱纨。此二人者,一个开拓海疆,一个守卫海疆,但他们都死于非命,历史的转折,往往要拿英雄的头颅做抵押,政治斗争没有赢家,有的只是英雄沦落和国家失败,他们一死,拉开了中国近代化的序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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